“我今天把50万元全部带来了,请你们赶快给我删除,不用再上‘老赖’黑名单了吧!”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。近日,一名拖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巨额债务、长期在外逃债的被执行人担保人毛某某迫于信用惩戒的压力,主动到玛纳斯县法院,给申请执行人归还拖欠已久的50万元执行案款和5821元的申请执行费。(2月12日新华社)
如果不是黑名单发生威慑,坐飞机被限制,这起案件中的“老赖”不知道还要躲猫猫到几时?等到被限制才知道诚信的宝贵,才被迫去履行义务,笔者觉得还是晚了,因为人格已经在不诚信中矮了下来。俗话说,蜡烛不点不亮,为什么要等到制裁加身了,才去兑现诚信,这样的人,就得让他好好尝尝自己不诚信种下的苦果。
因为对诚信的意义认识不够,才会有毛某某这样的人铤而走险,被架上不诚信的黑名单人和事;因为不清楚诚信的重要性,所以他们连最起码的对人守信,对事负责也不能真正落实到行动。自己做生意没有本钱,人家好心好意地借给你,到期了却赖皮不归还,而且对于法院的判决也不执行。这样的人,伤的不仅仅是借钱给他的人,还有整个社会的诚信。所以,要督促此类恪守信用,只有加大运用信用的监督机制,才能促使他们用积极负责的态度去对待诚信,不再发生这样的不诚信行为。
暂且不说诚信是帮助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进行助力器,是引导商品经营者多关注长期效益的砝码。此案对于大众的教育意义,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信用惩戒失信机制的强大威慑力,也告诫大众,在平时的生活中只有多注重诚信,自己脚下的路才会越走越宽。此案更告诫我们,在涉及利益冲突的问题时,我们不能单纯地考虑自己的利益,必须时刻牢记,诚实的人,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,诚实是社会生活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,也是我们赢得未来的根本。如果连诚信都不能记住,我们遇事又怎么能处处守护诚信,在社会上顶天立地?
中华民族诚信之邦。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。新闻中的当事人,就是诚信的一面反面镜子,他警示我们在做错事后要敢于承担责任,及时改正错误,这样我们才能将诚信明镜时刻擦亮,不在诚信路上走弯路。
当然,我们更要铭记,诚信是易碎品,谁都丢不起。当今时代,有诚信才有未来;山高路远,诚信者能走远。守信者一路畅通,让失信者寸步难行,新闻中的事实就是最好的说明!让我们以诚信的方式生活工作学习,前景才会倍加美好!( 江滨)